法律问答

本人的行政诉讼案件,终二审法院裁定,撤销一审行政裁定,指令一审法院继续审理本案,一审法院开庭需多长时间?

2019-04-28 13:51:43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除依照本章规定外,适用第一审普通程序。同时,当事人在宣判是否需要到法院,还需要根据案件的需要由法院而定。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人民法院对公开审理或者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宣告判决。
    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宣告判决时,必须告知当事人上诉权利、上诉期限和上诉的法院。宣告离婚判决,必须告知当事人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前不得另行结婚
  • 开庭时间包含在审结期限内,具体开庭时间由法院安排
      一:简易程序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行政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审 结。
      二:普通程序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作出第一审判决。
    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高级人民 法院 批准 ,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案件需要延长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三: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
      法律依据:《行政诉讼法》第八十条第二款、第八十一条、第八十三条
  • 撤诉的,诉讼费退一半。建议不撤诉,如果裁定驳回你的诉讼请求,你还可以上诉,撤诉就不好办。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十五条 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
    第十六条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五十四条 裁定适用于下列范围:

    (一)不予受理;

    (二)对管辖权有异议的;

    (三)驳回起诉;

    (四)保全和先予执行;

    (五)准许或者不准许撤诉;

    (六)中止或者终结诉讼;

    (七)补正判决书中的笔误;

    (八)中止或者终结执行;

    (九)撤销或者不予执行仲裁裁决;

    (十)不予执行公证机关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

    (十一)其他需要裁定解决的事项。

    对前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裁定,可以上诉。

    裁定书应当写明裁定结果和作出该裁定的理由。裁定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口头裁定的,记入笔录。
  • 行政诉讼涉及情况很多,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比如,行政诉讼费用是行政诉讼当事人进行行政诉讼,依照法律规定,由当事人负担的、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费用。包括二类:一是案件受理费,即人民法院受理行政案件时当事人应当交纳的费用,如一审案件受理费、二审案件受理费和申请执行费;二是其他诉讼费用,如鉴定费、勘验费、证人补贴和差旅费、公告费、诉讼资料副本制作费、执行中的其他费用以及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由当事人支付的其他费用。那么,行政诉讼费收取标准应该是多少?行政诉讼受理费按以下标准缴纳: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五)行政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商标、专利、海事行政案件每件交纳100元;
      
    2.其他行政案件每件交纳50元。
    注:行政赔偿案件不收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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