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开庭前能否提交行政诉讼证据

2023-01-02 21:38: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在行政诉讼中,提交的证据可以在起诉状或答辩状中列明,并在开庭审理之时出示,由双方对本案相关证据进行质证。原告需要提交支持自身诉讼请求的证据;被告需要提供证明自身所作出的行政行为合法的证据和规范性文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三十八条
    在起诉被告不履行法定职责的案件中,原告应当提供其向被告提出申请的证据。
    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被告应当依职权主动履行法定职责的;
    (二)原告因正当理由不能提供证据的。
    在行政赔偿、补偿的案件中,原告应当对行政行为造成的损害提供证据。
    因被告的原因导致原告无法举证的,由被告承担举证责任。
  • 开庭后是可以提交新证据的。不过,当事人在一审程序中提供新的证据的,应当在一审开庭前或者开庭审理时提出。当事人在二审程序中提供新的证据的,应当在二审开庭前或者开庭审理时提出。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四十二条
    当事人在一审程序中提供新的证据的,应当在一审开庭前或者开庭审理时提出。
    当事人在二审程序中提供新的证据的,应当在二审开庭前或者开庭审理时提出;二审不需要开庭审理的,应当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内提出。
  • 如果当事人要在行政诉讼中申请证人出庭作证的,需要在举证期限届满前向法院提出申请,并经人民法院许可。如果人民法院准许证人出庭作证的,则应当在开庭审理前通知证人出庭作证。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十三条
    当事人申请证人出庭作证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并经人民法院许可。人民法院准许证人出庭作证的,应当在开庭审理前通知证人出庭作证。
    当事人在庭审过程中要求证人出庭作证的,法庭可以根据审理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准许以及是否延期审理。
    第四十五条
    证人出庭作证时,应当出示证明其身份的证件。法庭应当告知其诚实作证的法律义务和作伪证的法律责任。
    出庭作证的证人不得旁听案件的审理。法庭询问证人时,其他证人不得在场,但组织证人对质的除外。
    第四十六条
    证人应当陈述其亲历的具体事实。证人根据其经历所作的判断、推测或者评论,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