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 出生证只有母亲姓,我上户口改父姓,听说做了亲子鉴定可以上父亲姓,我做了亲子,但是派出所说只能上他妈妈姓,不能上我姓。这是为什么,是不是他为难我。

2019-04-29 14:01:39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上户口要求做亲子鉴定,一般是未婚生子,需要把户口上到男方户口上。《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15〕96号》
    二、依法为无户口人员登记常住户口
    (一)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无户口人员。政策外生育、非婚生育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凭《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或者非婚生育说明,按照随父随母落户自愿的政策,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申请随父落户的非婚生育无户口人员,需一并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
  • 派出所故意刁难不上户口,当事人可以向上级公安机关或当地检察院控告。

      《警察法》
      第二十二条 人民警察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参加非法组织,参加旨在反对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参加罢工;
      
    (二)泄露国家秘密、警务工作秘密;
      
    (三)弄虚作假,隐瞒案情,包庇、纵容违法犯罪活动;
      
    (四)刑讯逼供或者体罚、虐待人犯;
      
    (五)非法剥夺、限制他人人身自由,非法搜查他人的身体、物品、住所或者场所;
      
    (六)敲诈勒索或者索取、收受贿赂;
      
    (七)殴打他人或者唆使他人打人;
      
    (八)违法实施处罚或者收取费用;
      
    (九)接受当事人及其代理人的请客送礼;
      
    (十)从事营利性的经营活动或者受雇于任何个人或者组织;
      
    (十一)玩忽职守,不履行法定义务;
      
    (十二)其他违法乱纪的行为。
      第四十二条 人民警察执行职务,依法接受人民检察院和行政监察机关的监督。
      第四十三条 人民警察的上级机关对下级机关的执法活动进行监督,发现其作出的处理或者决定有错误的,应当予以撤销或者变更。
      第四十四条 人民警察执行职务,必须自觉地接受社会和公民的监督。人民警察机关作出的与公众利益有直接有关的规定,应当向公众公布。
  • 亲子鉴定及申报户口需要的资料及手续:
      
    1、带上当事人男女双方的户口本、身份证、社保卡及孩子本人的《出生医学证明》(如果有)、当地计生部门开具的介绍信等资料;
      
    2、共同去指定的机构(符合条件的医 院等),根据工作人员的提示,办理相关的血(液) 样、(毛 发、唾 液、口腔细胞)采集手续;
      
    3、再带上该亲子鉴定报告,监护人的户口本、身份证、孩子的《出生医学证明》等资料,去双方任一方的常住户口所在地申报户口即可。
  • 司法亲子鉴定的受理程序是什么:  
    1、委托单位(人)填写委托书。  
    2、被鉴定人在委托书上留下指纹。  
    3、核对被鉴定人的身份证、出生证,留下复印件。  
    4、被鉴定人照像。  
    5、抽取被鉴定人的血样。  
    6、将标本送交专业技术人员,并签收。  相关法律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  第三十四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第三十五条 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复婚登记。  第三十六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三十八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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