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国家对老年人优待证有没有规定

社会保险
2023-01-07 20:24:1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老年优待证,是一个国家、政府为了完善社会保障制度,按照规定给予老人的一种优惠、照顾,给老年人一种享受和待遇。
    老年优待证的办理条件:
    1、凡户籍在本省的、年满60周岁的老年人,凭本人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到户口所在地的社区(村)、乡镇(街道)或当地老龄办指定的地点登记办证。
    2、常住本省六个月以上的外地老年人(包括港、澳、台老人和外国老人),凭本人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并持公安机关核发的居住证明(如暂住证等),到市、县(市、区)老龄办指定的地点登记办证。
    办理《优待证》需交老年人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红底1寸彩色照片1张,由工作人员当场填写《老年人申领优待证资料登记表》,经核对无误后,发给申请人《优待证》待领凭证。法律依据: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优待老年人规定》 第四条 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持老年人优惠服务证,享受下列优惠服务:
    (一)乘坐汽车、火车、飞机时,优先购票、检票、进站、乘车、登机;
    (二)免费享受公证处、律师事务所和其他法律咨询服务机构提供的法律咨询服务。因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依法需要获得法律援助的,优先获得法律援助;
    (三)到医疗机构就医,优先就诊、检查、化验、划价、交费、取药和住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优待老年人规定》 第四条 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持老年人优惠服务证,享受下列优惠服务:
    (一)乘坐汽车、火车、飞机时,优先购票、检票、进站、乘车、登机;
    (二)免费享受公证处、律师事务所和其他法律咨询服务机构提供的法律咨询服务。因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依法需要获得法律援助的,优先获得法律援助;
    (三)到医疗机构就医,优先就诊、检查、化验、划价、交费、取药和住院。
    第六条 县级老龄工作机构,应当为户籍在本行政区域65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办理《陕西省敬老优待证》,完善优待服务措施,做好老年人优待服务工作。
    村(居)民委员会应当及时将符合办理《陕西省敬老优待证》条件的老年人登记,并报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汇总后,报县级老龄工作机构;县级老龄工作机构审核后,统一发放《陕西省敬老优待证》。
  • 老年证和优待证统称《老年优待证》。
    老年优待证,是一个国家、政府为了完善社会保障制度,按照规定给予老人的一种优惠、照顾,给老年人一种享受和待遇。
    是由当地老龄工作部门制发的老年人持有的表明老年人身份的有效证件,通常统一制作成塑封小本子或塑封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第五十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和老年人的特殊需要,制定优待老年人的办法,逐步提高优待水平。
    对常住在本行政区域内的外埠老年人给予同等优待。
  • 老年证和老年优待证的区别如下:
    1、老年证和优待证统称《老年优待证》;
    2、老年优待证,是国家政府为完善社会保障制度,按照规定给予老人的一种优惠、照顾;
    3、老年优待证和敬老优待证基本上是一回事,只不过老年人优待证更普遍,而敬老优待证是有附加条件,比如老干部老军人或者更大岁数老人等特殊人群才可以办理。
    老年优待证的办理条件:
    1、凡户籍在本省的、年满60周岁的老年人,凭本人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到户口所在地的社区、乡镇或当地老龄办指定的地点登记办证。
    2、常住本省六个月以上的外地老年人,包括港、澳、台老人和外国老人,凭本人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并持公安机关核发的居住证明,到市、县老龄办指定的地点登记办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五十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和老年人的特殊需要,制定优待老年人的办法,逐步提高优待水平。
    对常住在本行政区域内的外埠老年人给予同等优待。
    第五十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为老年人及时、便利地领取养老金、结算医疗费和享受其他物质帮助提供条件。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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