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正当竞争投诉办法:向有管理权限的行政机关进行举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人民法院判令其停止不正当竞争行为,并对其行为所造成的损失予以赔偿。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条
经营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信的原则,遵守法律和商业道德。
本法所称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是指经营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违反本法规定,扰乱市场竞争秩序,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的行为。本法所称的经营者,是指从事商品生产、经营或者提供服务(以下所称商品包括服务)的
自然人、
法人和
非法人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