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强制执行立案后,仲裁机构判决书中的所有赔偿款是否都具有法律效力?

仲裁
2019-04-30 09:01:09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法院判决书生效后申请强制执行的期间是2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三十九条 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 一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机构的裁决,如果人民法院认为外国仲裁裁决不符合中国参加的国际公约的规定或者不符合互惠原则的,在裁定不予执行或拒绝承认和执行之前,必须报请本辖区所属高级人民法院进行审查;如果高级人民法院同意不予执行或者拒绝承认和执行,应将其审查意见报最高人民法院。待最高人民法院经过研究作出同意的答复后,接受申请的人民法院才可以裁定不予执行或者拒绝承认和执行。
  • 欠款不还强制执行的后果
      
    1、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时,会依法查询债务人名下的房产、车辆、证券和存款;
      
    2、另外他名下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而他又拒绝履行法院的生效判决,则他会有逾期还款等负面信息记录在个人的信用报告中并被限制高消费及出入境,甚至有可能会被司法拘留。
      
    3、有能力而拒不执行的情况下,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4、根据《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对于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规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 如果胜诉,判决生效之后对方不履行的,可以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如果对方有能力履行判决拒不履行,法院可以采取司法拘留等措施,情节严重的可以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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