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2017年12月被抓因吸食毒品、容留他人吸食以及贩卖毒品
1.吸食毒品、贩卖不足一月
2.总共被收40克左右 其中20克左右是假品(第一次购买)总共购买两次
3.容留4人吸食
4.贩卖两人 共收金额100(1人)另一人未收
5.被告有长达5年封闭自我的时间 精神状态一直欠佳
6.2月6日第一次开庭 当庭认罪 并为辩诉
想请问一下律师在这种情况下 还有没有机会减轻罪刑
想了解一下大概能判多久
有没有减轻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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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品犯罪很严重,除了非法持有毒品有数量限制外,基本上只要接触到毒品都算犯罪。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非法持有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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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食毒品属于违法行为不属于犯罪。
1、对于违法行为只能采取治安管理处罚措施,即罚款、拘留等,或者采取强制戒毒措施。
2、吸毒不属于犯罪行为,不会承担刑事责任。
3、但与毒品相关的犯罪种类较多,制造、贩卖、运输毒品属于犯罪,为他人吸毒提供场所、条件也属于犯罪。
4、吸毒对自身、家庭和社会都会产生极不利的影响,很多因为吸毒家破人亡,远离毒品,可以让你拥抱健康生活。
吸毒很有可能引发相关犯罪,比如产生幻觉、因为毒资问题而去从事违法犯罪活动,而且一些情况下自己可能也没办法控制,所以建议珍爱自身,远离毒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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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留他人吸毒属于违法犯罪行为,应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七条规定,进行处罚,最多可以拘留十五日,并处罚款5000元。符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毒品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规定的,构成
容留他人吸毒罪,刑事拘留只是强制措施,是要被判刑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毒品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二条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五十四条的规定,以容留他人吸毒罪定罪处罚:
(一)一次容留多人吸食、注射毒品的;
(二)二年内多次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
(三)二年内曾因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受过行政处罚的;
(四)容留未成年人吸食、注射毒品的;
(五)以牟利为目的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
(六)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造成严重后果的;
(七)其他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向他人贩卖毒品后又容留其吸食、注射毒品,或者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并向其贩卖毒品,符合前款规定的容留他人吸毒罪的定罪条件的,以贩卖毒品罪和容留他人吸毒罪数罪并罚。 容留近亲属吸食、注射毒品,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作为犯罪处理;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可以酌情从宽处罚。 《刑法》: 第三百五十四条 【容留他人吸毒罪】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六十七条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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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