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公司不为员工买社保,并以财务为由,拒绝为员工补缴社保,员工可不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立即辞职,并向XX局请求帮助让公司补缴?

劳动合同纠纷
2019-04-30 16:56:57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我国法律规定了劳动者同用人单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不管是否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均应当未劳动者购买社会保险和按时给劳动者发放工资。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依法按时发放工资和购买社会保险的,则劳动者可以依法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 购买社保需要的材料:申请人直接前往服务站申领时,应如实填写《XX市社会保障卡申领登记表》的相关内容,并交验本人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或者户籍证明、失业证和2张1寸照片,到当地的社保中心的营业窗口办理。医疗保险:办完了养老保险手续后,带着上述的材料和办好的养老保险手册,到当地的医保中心的营业窗口办理。
  •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九条国家采取措施,建立健全劳动者社会保险关系跨地区转移接续制度。
    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 劳动法对劳动合同及劳动关系作了如下的规定: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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