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怀孕四个月了,因为医生要求在家保胎,所以没有去上班,怀孕前3个月请的病假,第4月我与公司电话协商请一个月的事假,hr表示只要我邮件申请就可以(申请邮件我有保留),可今天我去公司,hr找我谈话,说事假期间没有工资我要全额补交社保(包含公司交纳的部分),我去咨询了12333后去找他们理论,表示只能承担我个人应该承担的部分,公司应该交纳的部分我不承担,可他们又改口说我的事假没有批,现在两个选择,一、要不就全额补交社保(包含公司交纳部分),二、算我旷工1个月开除我。

2018-08-03 16:48:3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你好,劳动法没有规定旷工就要被开除,但是,工厂或者公司企业可以将旷工规定写入规章制度当中,具体的处罚一般依据规章制度来处理,可先与用人单位协商处理。所谓旷工,就是指劳动者未经请假即缺勤,缺勤就是劳动者应到却未到岗工作。
    判断劳动者是否到岗工作并不以是否有考勤记录作为唯一标准,关键在于是否到岗工作、是否应出勤而未出勤。究竟旷工多少天,公司可以开除员工,法律并没有规定。但《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规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连续旷工超过15个工作日,或者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个工作日,事业单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 即使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员工旷工的,仍然应该按照出勤天数发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 旷工属于个人行为,会受到企业相关规章制度的约束及处罚,至于工资还是会发放的。在员工依法办理离职还交接手续后,用人单位必须为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即离职证明),同时劳动者的工资、押金和经济补偿是必须结清。
    用人单位不得随意扣减或者拖欠,当事人可以在办理离职手续时要求结清。否则当事人可以去劳动局申诉或者举报用人单位的违法违规行为。
      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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