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奶奶生前有一份遗嘱把名下的房子遗赠给我,立有遗嘱一份并且遗嘱在公证处公正,奶奶死后我知道有遗嘱的时候,就在公证处表示接受遗赠,但我大爷对我的遗赠有异议,请问他的异议有效吗?如果有异议,公证处有义务给我做公正么?我是继续要求公证处公正财产到我的名下,还是起诉我大爷?

公证
2019-04-30 18:39:31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遗赠是遗赠人的单方意思表示行为。 遗赠只有在遗赠人过世以后才能发生法律效力。 您的问题:
    1、要考虑遗赠人做出的遗赠表示是否是附义务的,如果是附义务的必须是您对遗赠人履行了相关义务才生效。
    2、要考虑遗赠协议上是否有瑕疵,或意思表示不清晰。
    3、要考虑你做出接受遗赠的的时间限制,一般是在遗赠生效(即遗赠人过世后)后的两个月内做出。
    4、要考虑通过什么形式,向谁做出才发生法律效力。一般是向遗赠人的法定继承人做出,通过书面的形式。
  • 遗赠抚养协议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遗赠人和抚养人双方签订遗赠抚养协议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  申办遗赠抚养协议公证,当事人应当向公证机构提交以下证件和材料:  当事人遗赠抚养协议公证申请表;  当事人身份证或身份证明;  抚养人为组织的,应提交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代理人提交授权委托书;  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或所在单位出具的遗赠人的家庭成员情况证明;  遗赠财产清单和所有权证明;  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或所在单位出具的抚养人的经济情况和家庭成员情况证明;  扶养人有配偶的,应提交其配偶同意订立遗赠协议的书面意见;  遗赠抚养协议;  公证人员认为应当提供的其他材料。
      遗赠抚养协议应包括以下内容:  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住址、抚养人为组织的应写明单位名称、住址、法定代表人及代理人的姓名;  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的意思表示;  遗赠人受抚养的权利和遗赠的义务、扶养人受遗赠的权利和抚养义务,包括照顾遗赠人的衣、食、住、行、病、葬的具体措施及责任田、口粮田、自留地的耕种、管、收和遗赠财产的名称、种类、数量、质量、价值、坐落或存放地点、产权归属等;  遗赠人配偶或抚养人配偶的意思表示;  遗赠财产的保护措施或担保人同意担保的意思表示;  协议变更、解除的条件和争议的解决办法;  违约责任
  • 公证遗嘱的效力高,但遗嘱不是必须公证才有效。不是必须公证,可以自己确定继承人。  遗嘱是指遗嘱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分,并于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遗嘱共有以下几个特征:  
    1、遗嘱是单方法律行为,即遗嘱是基于遗嘱人单方面的意思表示即可发生预期法律后果的法律行为。  
    2、遗嘱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限制行为能力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具有遗嘱能力,不能设立遗嘱。  
    3、设立遗嘱不能进行代理。遗嘱的内容必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应由遗嘱人本人亲自作出,不能由他人代理。如是代书遗嘱,也必须由本人在遗嘱上签名,并要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4、急情况下,才能采用口头形式,而且要求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形式或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口头遗嘱因此失效。  
    5、遗嘱是遗嘱人死亡时才发生法律效力的行为。因为遗嘱是遗嘱人生前以遗嘱方式对其死亡后的财产归属问题所作的处分,死亡前还可以加以变更、撤销,所以,遗嘱必须以遗嘱人的死亡作为生效的条件。  
    6、如果遗嘱人没有事实死亡,而是在具备相关的法律条件下,经有关利害关系人的申请,由人民法院宣告死亡后,遗嘱也发生法律效力,利害关系人可以处分遗嘱当事人的财产。如果在短期内遗嘱人重新出现,那相应的财产可以退还遗嘱人;如果时间较长,类如超过两年以上以及财产出现了无法退还的情况,则受益人应当对遗嘱人的基本生活在其受益的范围内提供帮助,但法定义务人不受此限。
  • 被继承人死亡后,其遗留的财产称为遗产。没有遗嘱遗产按法定继承处理,遗产继承顺序,是指被继承人死亡后,继承人继承遗产的先后秩序。《继承法》第10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能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婚姻存续期间一方取得的财产均属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归夫妻共同所有和负担,一般是一人一半,有协议依协议 。
    如果一方有过错,分割财产是可以少分或者不分,具体份额由法院裁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