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是一家公司的质检员,五月份上夜班时因产线员工违规操作,对员工纠正其行为时,被两位违规员工辱骂并殴打,造成左脚第二跖骨基底部粉碎性骨折。我自己看过相关法规,上面说,工作人员在工作时间内在工作场所因履行个人工作职责受到暴力伤害的属于工伤。我的事情是5月3日凌晨3点左右发生的。当时公司大小领导说,不要给公安局和劳动局备案,他们一定解决好。结果连住了院药费都要我自己出无奈之下只好报警。报警时已经是事情发生后的第四天。车间几个当时一起上夜班的员工已经被领导统一好口径,都说我的脚不是被打的,说是打架过程中我自己站起来时扭的。公司现在一口咬定说我脚是打架时自己扭的和摔的,说我的脚骨折不算工伤,因为车间没有监控。所以我想咨询一下,我这个情况到底能不能认定工伤。

暴力伤害
2019-04-30 21:14:45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违反操作规程受伤和自残自杀行为还是不同的,第一种是属于过于自信的疏忽大意。。  第十一条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
    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 企业无权对违规员工罚款的权力  现实生活中,很多用人单位奖惩制度、考勤制度中经常有罚款的规定。甚至把工资作为公司的商业秘密,并规定在公司的规章制度中,明确禁止员工之间不得相互打听,否则将受到一定的经济或者其他形式的处罚,重者还将被开除。
      那么用人单位对职工进行罚款是否有法律依据呢?根据我国立法法和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对财产的处罚只能由法律、法规和规章设定。公司是没有罚款的权力的。当然公司可以制定规章制度,但必须合理合法,不能超越于法律法规的权限。
      很显然,如果该通信企业对员工进行了罚款,很明显属于违法行为。
  • 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用人单位拒不举证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可以根据受伤害职工提供的证 据依法作出工伤认定结论。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认定决定包括工伤或视同工伤的认定决定和不属于工伤或 不视同工伤的认定决定。

  • 1、要先看你们公司的规章制度有没有规定员工上班打架属于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这一条,要是有的话是可以开除的。
    2、要是没有,根据劳动合同法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是可以被开除的。
    3、要是都没有的话可以咨询下律师。看看可不可以予以对你赔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