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邻居家的儿子因为公司上的一些事情被起诉了,现在事情的真相也调查清楚了,想申请法院从新判决处理,怕被驳回,在行政诉讼中驳回诉讼请求判决的特点是什么?

2023-01-16 08:19: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
    1、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或者审判员、陪审员组成合议庭。
    2、审理行政案件不适用调解。
    3、经过审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判决。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1)起诉被告不作为理由不能成立的;
    (2)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合法,但存在合理性问题的;
    (3)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合法,但因法律、政策变化需要变更或者废止的;
    (4)其他应当判决驳回诉讼请求的情形。
    5、人民法院认为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合法,但不适宜判决维持或者驳回诉讼请求的,可以作出确认其合法或者有效的判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六十八条 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或者由审判员、陪审员组成合议庭。合议庭的成员,应当是三人以上的单数。
  • 法律分析:有下列情形之一,已经立案的,应当裁定驳回起诉:
    (1)不符合行政诉讼起诉条件的;
    (2)超过法定起诉期限且无正当理由的;
    (3)错列被告且拒绝变更的;
    (4)未按照法律规定由法定代理人、指定代理人、代表人为诉讼行为的;
    (5)未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的;
    (6)重复起诉的;
    (7)撤回起诉后无正当理由再行起诉的;
    (8)行政行为对其合法权益明显不产生实际影响的;
    (9)诉讼标的已为生效裁判所羁束的;
    (10)不符合其他法定起诉条件的。人民法院经过阅卷、调查和询问当事人,认为不需要开庭审理的,可以迳行裁定驳回起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六十九条 行政行为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符合法定程序的,或者原告申请被告履行法定职责或者给付义务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 法律分析:
    1、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或者审判员、陪审员组成合议庭。
    2、审理行政案件不适用调解。
    3、经过审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判决。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1)起诉被告不作为理由不能成立的;
    (2)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合法,但存在合理性问题的;
    (3)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合法,但因法律、政策变化需要变更或者废止的;
    (4)其他应当判决驳回诉讼请求的情形。
    5、人民法院认为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合法,但不适宜判决维持或者驳回诉讼请求的,可以作出确认其合法或者有效的判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六十八条 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或者由审判员、陪审员组,成合议庭。合议庭的成员,应当是三人以上的单数。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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