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有个朋友伙同他人盗窃了我的现金100多万,现在同伙被抓住了,可是他现在躲的那个地方有人保护,我们这边的警察去了两次都没抓住被跑了,就是因为当地有警方的人员通风报信。我现在想找人先找到他,然后强制性带他会我们当地警局,请问我会犯罪吗?会怎么判?

刑事辩护
2019-04-30 23:22:4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如果最终认定为“盗窃罪”,会被判刑。
    《刑法》对盗窃罪的规定:
    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盗窃罪不能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但最高法规定犯罪分子非法占有、处置被害人财产而使其遭受物质损失的,是不能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
      第一条 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而遭受物质损失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第五条 犯罪分子非法占有、处置被害人财产而使其遭受物质损失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被追缴、退赔的情况,人民法院可以作为量刑情节予以考虑。
      经过追缴或者退赔仍不能弥补损失,被害人向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另行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受理。
  • 孕妇盗窃可以判处缓刑或者申请监外执行。
    《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五十四条 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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