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公司上班一年多了吧 第一天去就收了押金500说满了两年之后给我们 , 也没合同什么的 ,就口头说的 , 现在想辞职, 还压了一个月的工资, 想辞职,每次说想辞职的时候都跟我们说必需满两年才会把压的一个月的工资给我们,不然就不会给,这只是口头上说的,还有过几天是公司的培训刚 开始说谁去的报名,我说,不去刚好那几天我提前一个月就请假了,不止我一个人然后又说不去就扣几百块钱,而且我们同事年龄都比较小,总是拿扣钱压的一个月的工资吓唬,我们不知道是因为我们小,还是啥现在做了一年多了熬不下去了,我想请问?我现在辞职了压的一个月的工资可以要回不???

2019-05-01 20:20:48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劳动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你如果尽到了此条法律义务,用工单位还在扣押你的工资话,你可以按劳动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向劳动部门投诉,要求发放拖欠工资外,还要提出让用工单位进行赔偿
  • 押金,是一方当事人将一定费用存放在对方处保证自己的行为不会对对方利益造成损害,如果造成损害的可以以此费用据实支付或另行赔偿。在双方法律关系不存在且无其他纠纷后,则押金应予以退还。
    在违约时将会被扣除。

    押金具有替代性,一般是在一方已为另一方递交实质性的标的物,为保证已交付的标的物能返还,要求另一方交付相当金额的保证金,在合同不能履行时,以没收押金作为解决合同的方式,体现保护非交付押金一方的利益。

    押金,实务中也称保证金,风险抵押金等。是指当事人双方约定,债务人或第三人向债权人给付一定的金额作为其履行债务的担保,债务履行时,返还押金或予抵扣;债务不履行时,债权人得就该款项优先受偿。
    给付押金的人,称出押人,一般就是债务人或第三人。受领押金的人,称受押人,他是债权人。
  • 一般扣工资会有下面三个情况:
    1、出勤天数未达到合同约定的天数,这个要按照基本工资除以应出勤天数再乘以请假天数,得出应扣除的工资;
    2、工作期间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或其他惩罚条例(比如打架、旷工、质量事故等),具体的金额根据公司的规定执行;
    3、绩效扣分,一般公司的工资体系里会有绩效工资,也就是拿出一部分工资,根据绩效评价来发放,只有达到满分才能全部拿到,这个具体要参考公司的绩效体系是怎么构筑的;
    若企业扣工资没有合法合理的理由,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获得自己应得的工资。

  • 1、申请仲裁人应为劳动争议的当事人;
    2、当事人申请仲裁的事项是与劳动权利义务有关的劳动争议;
    3、当事人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受侵害之日起一年内申请仲裁;
    4、当事人应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5、当事人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申诉书,并按照被诉人数提交副本。申诉书应包括下列内容:
    (1)职工当事人的姓名、职业、住址和工作单位、联系电话;企业的名称、地址和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联系电话;
    (2)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和理由;
    (3)证据、证人的姓名和住址;
    (4)仲裁机构有统一的封面提供,申诉人可直接填写。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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