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月工资是四千二一个月??26天计算??厂里说星期天加班半天 和晚上加班3.5小时是算2600一月 也就是说星期天来上班半天只有50元??这样合法吗?

2019-05-01 20:21:3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通常情况下,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因此加班的时间应当满足我国劳动法等有关法律的规定,否则可以到有关部门投诉并索取补偿。
  • 一般是按底薪来算 底薪(基本工资)/
    21.75(一个月
    21.75天上班时间)/8小时(每天8小时)=每小时工钱乘以加班小时(平日加班是乘
    1.5倍,周末加班是乘2倍,法定国假日乘以3倍)
    比如上海1480元的底薪;1480除以
    21.75天除以8小时=
    8.50574712元一小时。
    平日加班是乘
    1.5倍;
    8.50574712乘以
    1.5=
    12.7586207元加班一个小时的费用
    周末加班是乘2倍;
    8.50574712乘以2=
    17.0114942元加班一个小时该得的费用
    法定国假日乘以3倍;8,50574712乘以3=
    25.5172414元加班一个小时的费用
    (1480元/
    21.75天/8小时)*加班小时
  • 《劳动法》明确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公司未与工会组织和职工协商,就要求职工加班,本身就违反了《劳动法》规定的程序。
    加班除了要征求工会同意外,还必须得到职工同意,公司是不能强迫职工加班的。对不服从公司加班要求的职工罚款是违法的。再说,对不加班职工扣除工资只是在中层干部会上口头传达,公司规章制度没有该项内容。
    即使有这个规定,也与国家规定相违背,没有法律效应。  知识拓展:解读《劳动合同法》,明确用人单位合法扣减职工工资的四种情况。  一是职工因个人主观原因没有完成生产任务,并非身体问题等所致,单位可扣减其工资。
    扣后工资不能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  二是职工违反劳动纪律,并造成单位损失时。单位因此扣减工资,每月扣减比例必须小于该职工月工资的20%。  三是职工请事假,按照缺勤一天扣一天的工资计算。
      四是职工请病假,按照病假工资发放,可以扣减其绩效或生产性奖励等。  相关人士表示,首先,用人单位必须向职工公示工资制度;其次,制定福利和惩罚等规章制度,必须与职工进行民主协商;同时,对于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章制度,职工有权提出纠正。
    权威答疑  相关人士提示:事发两年之内,可以到劳动监察部门举报;60天内的劳动争议,可以到劳动争议仲裁部门投诉打官司。劳动者需要保留的证据可以是出入证、饭卡、工作证、出勤、工资条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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