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第一份合同即将到期,已经续签5年合同,此时如果辞职,(意思是在第一份合同到期时)算违约吗?(就是说续签的合同视为第一份的延续,还是说第一份合同结束后,重新执行续签合同?)就是说,如果我在第一份合同的到期(三年)内,办理离职,算解除劳动合同,还是违约?本意是自然终止劳动合同,但是手贱了,给续约了。

劳动合同纠纷
2018-08-06 11:29:1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劳动合同法》
      第44条 第一项 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终止。
      第50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 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如下:
    一是强制继续履行

    继续履行合同是指违反合同的用人单位不论是否已经承担赔偿金或违约金责任,都必须根据员工的要求,并在自己能够改选的条件下,对原合同未履行部分继续按照要求履行
    强制用人单位继续履行须同时符合以下三个条件:
    1、用人单位违法解除了劳动合同;
    2、劳动者有继续履行合同的要求;
    3、用人单位具备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能力和条件。
    二是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如果劳动者在用人单位违法解除的情况下不要求继续履行或实际无法继续履行,则可要选择向用人单位提出支付赔偿金的要求。
    支付标准为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如果赔偿金与经济补偿竞合时,应当支付赔偿金。
  • 劳动合同到期自动终止,不需要解除。如果双方都有续订合同的意向,可以重新协商后,再订立新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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