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双休日陪产假规定

劳动合同纠纷
2023-01-27 23:34: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生二胎一般有陪产假,根据各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决定,法律未作明确规定。陪产假即依法登记结婚的夫妻,女方在享受产假期间,男方享受的有一定时间看护、照料对方的权利。
    法律依据:
    《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享受八十日的奖励假,男方享受十五日的陪产假。在规定假期内照发工资,不影响福利待遇和全勤评奖。
    《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一条
    符合法定生育条件的夫妻,女方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六十天,男方享受护理假二十天。增加的产假、护理假视为出勤。
  • 陪产假是包含双休日在内的。《劳动法》没有规定陪产假,陪产假规定基本都见于各地的计划生育条例中。比如:湖南省符合法定生育条件的夫妻,男方享受护理假二十天;江苏省女方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的基础上,延长产假三十天,男方享受护理假十五天。
    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一条
    符合法定生育条件的夫妻,女方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六十天,男方享受护理假二十天。
    增加的产假、护理假视为出勤。
    《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二款
    自2016年1月1日起,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的基础上,延长产假三十天,男方享受护理假十五天。

  • 一、自2016年4月1日起,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女职工产假期间,男方给予陪产假15日。按照规定所休的陪产假,原则上应当连续使用。假期包括双休日和国家法定节日。陪产假,又名陪护假,即依法登记结婚的夫妻,女方在享受产假期间,男方享受的有一定时间看护、照料对方的权利。  
    二、根据《重庆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六条第四款规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女职工产假期间,男方所在单位应当给予护理假十五日,护理假期间享受在岗职工同等待遇。法律依据:  《重庆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六条  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享受婚假十五日。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女职工,在国家规定产假的基础上增加产假三十日。产假期间享受在岗职工同等待遇。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女职工,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产假期满后可连续休假至子女一周岁止,休假期间的月工资按照不低于休假前本人基本工资的百分之七十五发给,但不得低于当年本市最低工资标准。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女职工产假期间,男方所在单位应当给予护理假十五日,护理假期间享受在岗职工同等待遇。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