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房屋维修基金怎么用

业主维权
2023-01-27 23:44: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房屋维修基金使用范围是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程序是:三分之二以上业主讨论通过向所在地房产局申请列支,报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备案由专户管理银行将物业维修基金划转至维修单位。
    法律依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划转业主大会管理前,需要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按照以下程序办理:
    (一)物业服务企业根据维修和更新、改造项目提出使用建议;没有物业服务企业的,由相关业主提出使用建议;
    (二)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列支范围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讨论通过使用建议;
    (三)物业服务企业或者相关业主组织实施使用方案;
    (四)物业服务企业或者相关业主持有关材料,向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申请列支;
    (五)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或者负责管理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部门审核同意后,向专户管理银行发出划转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通知。

  • 一、房屋维修基金使用范围是哪些
    1、房屋维修基金使用范围包括:
    (1)住宅的基础;
    (2)承重墙体;
    (3)柱、梁、楼板;
    (4)屋顶以及户外的墙面;
    (5)门厅;
    (6)楼梯间;
    (7)共用设施;
    (8)走廊通道等。
    2、法律依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二十条
    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费用,按照下列规定分摊:
    (一)商品住宅之间或者商品住宅与非住宅之间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费用,由相关业主按照各自拥有物业建筑面积的比例分摊。
    (二)售后公有住房之间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费用,由相关业主和公有住房售房单位按照所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比例分摊;其中,应由业主承担的,再由相关业主按照各自拥有物业建筑面积的比例分摊。
    (三)售后公有住房与商品住宅或者非住宅之间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费用,先按照建筑面积比例分摊到各相关物业。其中,售后公有住房应分摊的费用,再由相关业主和公有住房售房单位按照所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比例分摊
    二、房屋维修基金申请程序是怎样的
    房屋维修基金申请程序如下:
    1、物业工作企业,依据需修理和更新、改造项目的状况提出应用主张。主张内容包含:房产位于、修理项目概略、修理理由、工程造价、触及业主户数等。
    2、修理基金列支范围内,专有部分占修建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讨论经过应用主张,并断定详细处理修理基金应用手续的托付代理人。
    3、物业工作企业安排拟定应用计划。
    4、物业工作企业持相关材料,向所在地市、县房产部分请求基金支取。其间,动用公有住所修理基金的,向公有住所修理基金处理部分请求基金支取。
    5、市县房产主管部分或许担任处理公有住所住所专项修理基金的部分审阅赞同后,向专户处理银行宣布划转住所专项修理基金的通告。
    6、专户处理银行将所需住所专项修理基金划转至修理单位。
  • 房屋维修基金的使用需要提出使用建议,由三分之二以上业主讨论通过,向所在地房产局申请列支,报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专户管理银行将房屋维修基金划转至维修单位。法律依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划转业主大会管理前,需要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按照以下程序办理:
    (一)物业服务企业根据维修和更新、改造项目提出使用建议;没有物业服务企业的,由相关业主提出使用建议;
    (二)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列支范围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讨论通过使用建议;
    (三)物业服务企业或者相关业主组织实施使用方案;
    (四)物业服务企业或者相关业主持有关材料,向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申请列支;其中,动用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向负责管理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部门申请列支;
    (五)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或者负责管理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部门审核同意后,向专户管理银行发出划转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通知。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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