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未婚生育的孩子,生父不明,生母将其孩子送养行不行?

收养
2023-01-28 15:20:4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未婚生子能否送人抚养需要依据其父母是否具有抚养能力而定,如果其属于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情形,在经过孩子生父母双方同意时或者无法找到男方的,此时可以将孩子送人抚养。
    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1月1日起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四条
    下列个人、组织可以作送养人:
    (一)孤儿的监护人;
    (二)儿童福利机构;
    (三)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七条
    生父母送养子女,应当双方共同送养。生父母一方不明或者查找不到的,可以单方送养。
  • 当事人未婚生子的可以送人抚养,具体需要依据其父母是否具有抚养能力而定,如果其属于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情形,在经过孩子生父母双方同意时或者无法找到男方的,此时可以将孩子送人抚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四条
    下列个人、组织可以作送养人:
    (一)孤儿的监护人;
    (二)儿童福利机构;
    (三)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七条
    生父母送养子女,应当双方共同送养。生父母一方不明或者查找不到的,可以单方送养。
  • 未婚生育的小孩可以送人,但是要办理合法的送养、收养手续。根据法律规定,如果确实因自身经济能力导致生活困难不足以抚养孩子的,可以将孩子予以送养,生父母送养子女,应当双方共同送养,与收养人一同到民政机关办理送养收养手续。
    生父母一方不明或者查找不到的,可以单方送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七条
    生父母送养子女,应当双方共同送养。生父母一方不明或者查找不到的,可以单方送养。

    第一千一百零五条
    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
    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签订收养协议的,可以签订收养协议。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依法进行收养评估。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