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在2020年4月5日和房东签订了一年的租赁合同。第二年到期后,我们没有重新签订合同,继续生活。22年1月,我们搬家,提前一个月通知房东。房东不退还押金是合理的吗?

房屋租赁
2023-01-29 11:44:1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在房屋及其设施无毁损的情况下,房东应于租赁关系消除时退还押金。签订租房合同前约定退还条件和日期。若租赁合同没有明确押金的性质或规则,押金必须退还。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一条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
    对支付租金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租赁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租赁期限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
  • 如果租房子是需要给房东缴纳押金的,如果合同到期之后房客决定搬走,房东却拒绝退还押金,或者是找各种理由不退押金,房客可以通过协商或者诉讼解决。法律依据: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条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
    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 根据合同具体的内容而定。如果租赁合同没有明确押金的性质或规则的,那么租房不满一年不退押金就是不合法的。如果双方租凭合同已经明确了承租人必须要租满1年的,并且明确了押金的性质的,那么租房不满一年不退押金就是合法的。

    法律依据:
    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一条
    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
    对支付租金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租赁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租赁期限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