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23-01-29 23:34: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如果是劳动者主动提出,并与公司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公司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是公司主动提出的,并且协商解约成功的,需要依法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 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如果是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则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 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是否需要支付补偿金,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1、如果由劳动者主动提出解除合同之后,双方再协商一致的,则此情形下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需要支付补偿金;
    2、如果由用人单位主动提出的,劳动者可以获得用人单位支付的补偿金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四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四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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