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项律师,我家房子是我爷爷的遗产,现在由我奶奶继承的,但是现在我爸爸想再婚,我爸爸还有一个妹妹,只有我一个女儿,后妈想要等我奶奶走了以后房子加上她的名字可以加吗?

房屋产权
2023-01-30 13:06:1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在房产加名可以申请以房屋赠与和房屋买卖两种方式办理。如果是赠与,当事人双方要先到房产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赠与公证书,办理之后携带身份证、房产证、公证书到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加名,房地产交易中心受理后会对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包括初审、复审和核定共三个环节。
    通过审核的,工作人员会登记在册,并发放新的房产证。如果是买卖,当事人双方要先签订买卖合同,然后再携带房产证、身份证和不动产完税凭证到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加名,接下来的具体流程与房屋赠与的加名手续相同。
  • 继承房产可以加名字。法律规定,房产在进入继承程序之前(被继承人生前)、或者在继承完成以后都可以加上他人的名字,但是在继承过程中,不能随意给房产加名。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继承房产可以加名字。首先,房屋所有权人在过世后,根据相关规定有遗嘱的遵照遗嘱进行,无遗嘱的则需要按照《继承法》第十条的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产生共有人的一种可能性就是遗嘱继承。其次,在继承人继承房产后,需要到房管部门进行产权登记变更,变更后房屋产权过户到继承人名下,此时,作为产权共有的共有人就可以根据遗嘱到房管部门申请产权共有,以此保障其同样享有该房屋的产权。
    本律师再次提醒,目前在继承房产过户时,涉及的具体问题比较复杂,这期间也比较容易产生纠纷,为了更好的保障各方的合法权益,建议在办理过户之前将各方面程序搞清楚、问明白,以便更好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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