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想咨询一个问题。多年前我父亲单位福利分房(包括了我母亲的工龄)折算的公房。现在父亲外面有了小三和孩子,有了想继承此处房产的想法。请问她们是否有权继承,如果我母亲与我父亲签订房屋赠与协议,将房产所有权归于我母亲一方,可否有效?谢谢,期待您的回复!

2018-08-06 12:48: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夫妻一方去世后另一方怎么继承房产?
    (一)、夫妻一方死亡且死亡一方生前立有遗嘱,明确共有产权归配偶所有的,需提供:

      
    1、遗嘱

      
    2、权利人死亡证明

      
    3、房产证

      
    4、本人身份证、关系证明

      
    5、继承公证书

      
    6、房管局要求的其它资料

      
    (二)、夫妻一方死亡且死亡一方生前立有遗嘱,但明确共有产权归非配偶所有的;或者没有立遗嘱的话,要按照法定继承人顺序进行继承。

      
    三、夫妻一方去世后房产继承的法律条文有哪些?

      律师提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有: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除此之外,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若是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夫妻关系尚未解除,对于夫妻一方死亡的,那么其配偶就有继承的权利,且属于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此外,对于房产,如果死者生前是有立遗嘱的,那么就遗嘱来继承,如果没有就按法定继承人的顺序来进行,从第一顺序继承人开始。

  • 1、生前赠与属于个人无偿赠与房产的行为,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的,需缴纳全额契税(目前税率3%),房屋赠与在多数情况下要缴纳个人所得税20%,但赠与给直系亲属、抚养人或赡养人、房屋遗产依法继承人这三种情况免交个人所得税。
    2、房产继承是个人通过遗嘱、法定继承不动产的,缴纳契税有两种情况。对于《继承法》规定的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土地、房屋权属的,不用缴纳契税。对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的,需要缴纳契税。此外,还需收取产权登记费按件收取。
  • 将房屋继承权赠与他人的行为不是违法行为,首先房产赠与是房产所有人的基本权利之一,由所有人决定并办理过户即可;再者,房产继承是房产所有人死亡,由其合法继承人依法继承的过程,合法继承人首先是死者生前遗嘱确定的继承人,没有遗嘱的情况下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没有第一继承人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以上是对关于继承法 赠与房屋是否可以的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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