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在现公司工作已经三个半月,公司没有跟我签任何合同,有没有买社保。而且我在上班期间多次遭到男同事骚扰,我在保全自己的情况下遭到男同事的辱骂殴打,在公司没有及时给予处理结果的情况下,我报警维护个人权益后引起公司领导不满,并找借口将我辞退,我想请问律师我该怎样维护我的权益!谢谢您!!!

2019-05-02 21:37:05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你们可以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你应当尽快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支付双倍工资和补交社保和支付工资等,因为时效只有1年,超过了时效法律上便不支持了。 建议尽快委托律师出具完整的解决方案提供帮助,以维护你最大的合法权益,以减少你的法律风险和经济损失,以免错过最佳时机。
  • 单位没有为员工缴纳社保,员工是可以要求单位补交的,一般可以向人社局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的方式维权。
    社保补缴方式:
    以个人名义参保的,如果漏缴不能够进行补缴,只有是单位原因造成的漏缴才能够进行补缴,并且补缴五险;
    如果单位没有做申报(没有给开户)的只能补缴养老;
    缴纳一段时间后,中断想补缴地可以找代理公司给补缴。
  •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82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这意味着用人单位最长支付“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总共11个月的“双倍工资”差额。
  • 根据现行的规定,仅仅对于用人单位未给劳动者购买社保申请仲裁的,不属于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受理范围。在用人单位不买社保、劳动者以由为此要求解除劳动关系、并且要求单位给予赔偿的情况下,劳动仲裁委才会受理。
    在劳动者保持与单位的劳动关系的前提下,劳动者对于单位不购买社保的,可向劳动局的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劳动监察大队应当受理并予查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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