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o5,o6年生了两男孩,15年捡了个女孩养,至今还没上户口,请问,我怎样做才能给我女儿上户?

2023-02-01 21:40:4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小孩落户是有时间限制的,小孩出生后,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应当在一个月以内携带家庭户口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户口登记机关受理申请后,对提交的材料进行核查,符合条件的,办理户口登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第九条
    婴儿出生后,在申报出生登记前死亡的,应当同时申报出生、死亡两项登记。
  • 领养的小孩上不上户,可能是因为没有登记。收养孩子的,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办理登记手续。登记手续完成之后收养关系才成立,公安机关就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被收养人办理户口登记。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零五条
    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
    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签订收养协议的,可以签订收养协议。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依法进行收养评估。
  • 孩子可以过户,但是有前提条件,收养人和送养人双方都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生父母送养子女的,应当生父母双方共同送养,生父母一方不明或者查找不到的,可以单方送养,协商一致后和收养方签订收养协议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八条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五)年满三十周岁。
    第一千零九十七条
    生父母送养子女,应当双方共同送养。生父母一方不明或者查找不到的,可以单方送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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