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被拍卖
抵押权人可以行使抵押权优先受偿。拍卖房屋时房屋设有抵押的,拍卖房屋所得价款需要用于清偿抵押债务,如有剩余,归抵押人所有,如有不足,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承担。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一十条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协议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其他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协议。抵押权人与抵押人未就抵押权实现方式达成协议的,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