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民政局领离婚证需要什么程序?

协议离婚
2023-02-02 22:22:1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民政局离婚需要的手续是:男女双方携带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离婚协议书到一方的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审查并登记,等三十天离婚冷静期过后再去领取离婚证。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 办离婚证需要的手续:
    1、男女双方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民政局提出申请。
    2、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并签名或按指印。

    3、双方当事人在离婚协议书上签署同意协议内容的意愿,并签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记机关对离婚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协议书、证明材料进行审查,符合离婚登记条件的,予以登记。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三条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
    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2021年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办离婚证都需要如下相关手续:
    1、夫妻一同前往一方常住户口的民政局提出申请;
    2、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并签名或按指印;
    3、婚姻登记机关对离婚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协议书、证明材料进行审查;
    4、符合离婚登记条件的,经过三十天冷静期,领取离婚证。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三条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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