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想请问一下我的父母有一个宅基地,政策要将宅基地改成房产证,因为我的户口不在本村,房产证上不能写我的名字。现在他们年事已高,为了避免以后要过户的麻烦,要写年轻人的名字,可是我的名字不能写,而我的侄子可以写名,但又怕以后会发生房产纠纷。请问在房产证上写我父母的名字还是直接写我侄子的名字,这两种做法,哪种更好一些,希望能给我答案,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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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根据你的情况,我建议如下:
1、关于130平的
拆迁安置房,如果老房子是你父母的,则该房子是你父母,和你们没有关系。
2、关于婚后购买的90平的房子,是你父母、你们夫妻四人共有财产。
3、关于美吉特的店面,系你们
夫妻共同财产,应当予以分割。
4、关于越野车,只要是婚后购买,即使登记在乙方名下的,仍然系夫妻共同财产,你可以要求分割。
5、关于孩子,会根据你们双方的经济条件、
离婚过错方是谁等因素综合确定。 祝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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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纠纷是指在房地产开发、经营和管理过程中,当事人之间因房地产权益而产生的争议。实际上也就是房产(房屋权益)纠纷和地产(土地权益)纠纷的总称。其当事人既可以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也可以是房地产管理机关,其中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包括涉外房地产关系中的外国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和港澳台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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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是可以进行买卖的,那么,宅基买卖办理房产需要准备什么材料呢?
1、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3、宅基地使用权证明或者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
4、申请登记房屋符合城乡规划的证明;
5、房屋测绘报告或者村民住房平面图;
6、其他必要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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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婚前购房但存在共同还贷,但房产证只有一方名字时,根据婚姻法新司法解释相关规定,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如果房产证上加了另一方名字,那么房产就属于双方共同财产,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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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