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老婆起诉我离婚,我可以不接受传票吗?接了传票,开庭我能不去吗?

离婚
2019-05-03 11:12:02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如果你是原告,又没有代理人,法院通知开庭,你必须去,你不去,法院会按主动撤诉处理;如果有代理人,又不是离婚案件,你可以不去;n如果你是被告,不去开庭是可以的,这是你放弃自己应诉和申辩的权利。法院会缺席判决的。
    n《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n《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n
  • 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被告提出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离婚案件的原告收到法院的传票后拒绝出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在被告反过来起诉原告的时候,法院可以缺席判决。
  • 我国婚姻法允许夫妻双方通过协议的方式来进行离婚,但是如果夫妻双方无法就离婚的事项达成协议的,可以到法院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通常情况下,如果一方起诉离婚,法院会先行进行庭前调解,调解不成的,回开庭审理,对夫妻双方如果确实认定为感情破裂的,会依法对子女抚养权、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分割以及其他问题进行判决。
  • 法院送达传票,应当直接送交受送达人。当事人本人不在可以交他的同住成年家属签收。  如果当事人本人和亲属都拒绝签收传票,法院可以存取留置送达的方式送达传票。  如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法院可以采取公告送达。
      《民事诉讼法》规定:  第八十五条送达诉讼文书,应当直接送交受送达人。受送达人是公民的,本人不在交他的同住成年家属签收;受送达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主要负责人或者该法人、组织负责收件的人签收;受送达人有诉讼代理人的,可以送交其代理人签收;受送达人已向人民法院指定代收人的,送交代收人签收。
      受送达人的同住成年家属,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负责收件的人,诉讼代理人或者代收人在送达回证上签收的日期为送达日期。  第八十六条受送达人或者他的同住成年家属拒绝接收诉讼文书的,送达人可以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也可以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并采用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送达过程,即视为送达。
      第九十二条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