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们没有签订书面合同,是老板手下的工人介绍我们过来干活的 现在双方产生了劳动纠纷确定不再继续工作了 是不是老板可以不报销我们来回的车费路工 只支付百分之七十的工资 因为没有合同 朋友介绍的活 只有跟介绍人的口头协议 这样我们还能拿到属于我们自己的钱吗 现在双方产生了劳动纠纷确定不再继续工作了 是不是老板可以不报销我们来回的车费路工 只支付百分之七十的工资 因为没有合同 朋友介绍的活 只有跟介绍人的口头协议 这样我们还能拿到属于我们自己的钱吗?你好律师 我们没有签订书面合同,是老板手下的工人介绍我们过来干活的 现在双方产生了劳动纠纷确定不再继续工作了 是不是老板可以不报销我们来回的车费路工 只支付百分之七十的工资 因为没有合同 朋友介绍的活 只有跟介绍人的口头协议 这样我们还能拿到属于我们自己的钱吗?

2019-05-03 16:04:27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针对以上情况,其一,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否则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主张双倍工资,其二,用人单位应当按劳动合同中的约定及时足额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不得无故拖欠和克扣,对于以上情况,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如果双方协商无果,那么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投诉,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 《房地产管理法》第37条关于“未依法领取权属证书的房地产不得转让”。即没有权属证书的房产在法律上所有权不能转移,关键是当事一方是否具有完全房产所有权...
    《合同法》第130条规定:“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让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众所周知,房屋买卖分为两道程序:一是双方就买卖房屋经协商达成一致,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当事人之间发生债的法律关系,双方均受合同的约束;二是双方依合同履行义务。
    买受人应依约支付价款,出卖人应将房屋交付买受人并办理过户登记,将房屋所有权转移于买受人。
  • 员工需要和用人单位而不是老板个人签书面的劳动合同,在合法自愿的条件下签署,签名或者按手印都可以,签订之前,要仔细阅读有关款项。
    《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 建筑工程结束了,拖欠工资,也没有合同怎么办?收集能收集到的针具,工资结算单,录音录像,证人证言都可以作为证据。可以去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单位是不能拖欠劳动者工资的,您可以先和单位进行协商,协商不成您可以去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和举报,劳动者是我们保护的一大重点,当然如果您需要提高您的效率节省宝贵的时间,我建议您聘请相关专业律师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