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就是电动车撞到人,然后当时看磨掉了一点皮,然后看他站起来了,我就走了当天下午就入院,第二天他还自己走的交警大队报案,第四天就做手术,说什么脚筋断了,一大串的。这种情况,该如何处理

交通事故赔偿
2023-02-05 15:54:1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交通事故的处理办法:
    1、迅速报案,保护现场并及时拨打120将伤者送往医院治疗;
    2、交管部门立案后根据事故现场并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出具简易或者一般程序事故责任认定书;
    3、伤者无力支付医药费用,可向保险公司申请先行垫付一万元医疗救助金。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 发生交通事故人伤这么处理:
    1、当事人应当立即停车、保存证据、抢救伤员;
    2,向交通警察报警;
    3、在确保区安全的情况下,将车辆转移到不影响交通的位置上并树立危险标志;
    4、撤离现场,等待交通警察来处理后续事宜。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 当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时,可能会造成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如果发生了人身损害的,要注意收集相关索赔证据,在住院治疗期间要注意将医疗费票据、诊断证明、彩超照片、用药处方、住院证明、诊断小结等材料收集好。  在出院时亦要特别注意证据材料的收集,如需要医生开具诊断证明的一定要问医生开具,索要全部的住院费用缴费凭证,要求医生开具出院证明、病假条以及出院小结,如有必要可以要求医生出具医嘱等等,这些材料用做为伤者主张误工费、医药费、医疗费等费用的证据,同时复印病历。
    受害人可以依据上述所有完整的书面证据材料向司法机关主张赔偿权利,必要时可以提供相关的证据来做伤残鉴定并要求伤残赔偿。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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