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没有去购买交强险该怎么处置

保险合同
2023-02-06 00:05:1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没买交强险就上路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条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并可以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
    故意遮挡、污损或者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 根据交强险相关规定,机动车所有人或管理人没有购买交强险的,交警部门可以扣留其机动车辆。按照投保的最低限额应缴纳的保险费用的2倍进行罚款,同时通知相关投保人进行投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四条
    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依法对保险公司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实施监督管理。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农业(农业机械)主管部门(以下统称机动车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对机动车参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情况实施监督检查。
    对未参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机动车,机动车管理部门不得予以登记,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不得予以检验。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在调查处理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道路交通事故时,应当依法检查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保险标志。
  • 如果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合同期满了,投保人应当及时续保,并提供上一年度的保险单,机动车驾驶人没买交强险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车辆至依照规定投保后,并处依照规定投保最低责任限额应缴纳的保险费的二倍罚款。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八条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未按照国家规定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车辆至依照规定投保后,并处依照规定投保最低责任限额应缴纳的保险费的二倍罚款。
    依照前款缴纳的罚款全部纳入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十九条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合同期满,投保人应当及时续保,并提供上一年度的保险单。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