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拆迁协议已签订,协议约定,房屋置换.因是共有产权.如果要分割,如何计算该房的价值.1,面积依据,是按原面积加补偿面积算,还是再加上扩户面积算.我说的扩户面积就是为靠套型增加的面积.2,计算单价是按拆迁协议的回购价计算,还是按现时的市场价计算.

拆迁补偿
2019-05-03 20:49:49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关于拆迁财产分割和继承的问题:
     一,遗产留有遗嘱的,按遗嘱执行(自书遗嘱具有法律效力),这个和拆迁不冲突,没有遗嘱的,按法定继承顺序来继承,被继承人的子女(包括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和配偶(只要有婚姻登记证,不管几婚)都是遗产的第一序位继承人。继承开始后,分不同情况处理:
      二,如果选择经济补偿的,就大家均分补偿款,如果不是货币形式的补偿(以房换房)的话,可以大家协商来解决:
      1,如果大家都要这个拆迁房的产权的,那大家等额出差价购买下来再处置就可以了。
      2,如果有一方或者两方要放弃拆迁房的所有权,那可以转让给另一方,另一方以货币的形式补偿给不要房产的一方或者两方就可以了。
      3,如果大家都不主张拆迁房屋的产权,那可以房产换下来后,出售再均分就可以了。
  • 共有房屋一般有“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两种种类。“按份共有”是指房屋共有人按照各自的房屋份额对共有的房屋分享权利和承担义务;“共同共有”是指房屋共有人对共有房屋分享权利和承担义务。
    房屋共有权保障共有人的权利。夫妻间对于房屋所有权的共同共有,除有特殊约定外,二者是对该房屋不分份额的共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夫妻之间对于该房屋的收益、处置权利都是相同的,没有任何区别。
  • 房屋买卖合同约定不明:
    《合同法》第六十一条规定了合同约定不明的处理原则: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对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对于有些约定不明的合同却不容易找到有关条款和交易习惯,处理起来就比较困难,对这种情况的处理原则是:约定不明或没有约定引起的纠纷宜认定为是当事人双方的责任。
    合同条款非常重要,交易主体一定要尽可能地签订内容详尽的书面合同。对于合同约定不明双方都有责任。归结于哪一方当事人责任都是不合理的。
    房屋买卖合同履行过程当中,如果出现约定的合同解除事项时,或者法定解除合同的事项时,应该及时行使解除权,切不能想当然的认为对方违约,合同就解除了。
    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期限届满当事人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
  • 您好!房屋拆迁补偿,应当由当地的拆迁部门公告补偿标准以及补偿方式。房屋拆迁补偿包括:房屋补偿与宅基地补偿。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有营业执照的门面房,个体户,经营用房应当按照商业用房性质补偿。
    商业用房补偿比住宅用房要高很多,要补偿停产停业损失、装修费用、拆迁过渡费、安置等,应积极争取。如果补偿额过低或者补偿不合理,建议聘请专业拆迁维权律师通过要求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谈判、与央视等知名有影响力的媒体合作曝光等多种方式来维权。
    由于拆迁存在巨大利益,因此各级政府层层截留,建议主动采取措施,斗争才能获得更多的补偿。根据我们专业拆迁征收律师多年的经验,一般主动斗争会比没斗争获得补偿更多,甚至翻番。
    详情可来电来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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