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想问一下针对怎么选择鉴定伤残鉴定的机构

工伤索赔
2023-02-06 21:11:1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伤残鉴定属于司法部门。
    法律依据: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十八条
    司法鉴定机构受理鉴定委托后,应当指定本机构具有该鉴定事项执业资格的司法鉴定人进行鉴定。

    委托人有特殊要求的,经双方协商一致,也可以从本机构中选择符合条件的司法鉴定人进行鉴定。
    委托人不得要求或者暗示司法鉴定机构、司法鉴定人按其意图或者特定目的提供鉴定意见。

    第三十六条
    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应当按照统一规定的文本格式制作司法鉴定意见书。
    第三十七条
    司法鉴定意见书应当由司法鉴定人签名。
    多人参加的鉴定,对鉴定意见有不同意见的,应当注明。
    第三十八条
    司法鉴定意见书应当加盖司法鉴定机构的司法鉴定专用章。
  • 伤残鉴定机构主要是根据办案机关的司法鉴定委托来进行鉴定的,不适用属地管辖。委托人委托鉴定的,应当向司法鉴定机构提供真实、完整、充分的鉴定材料,并对鉴定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法律依据:《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十一条司法鉴定机构应当统一受理办案机关的司法鉴定委托。《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十二条委托人委托鉴定的,应当向司法鉴定机构提供真实、完整、充分的鉴定材料,并对鉴定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司法鉴定机构应当核对并记录鉴定材料的名称、种类、数量、性状、保存状况、收到时间等。诉讼当事人对鉴定材料有异议的,应当向委托人提出。本通则所称鉴定材料包括生物检材和非生物检材、比对样本材料以及其他与鉴定事项有关的鉴定资料。
  • 我国司法鉴定伤残鉴定方式:司法鉴定机构和社会专业司法鉴定人接受司法机关的委托;收到委托书后,对委托人的委托事项进行审核,受理的司法鉴定机构应当与委托人签订司法鉴定委托受理合同;指派具有社会专业司法鉴定资格的人员承担鉴定工作;出具司法鉴定文书。法律依据:《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十一条
    司法鉴定机构应当统一受理办案机关的司法鉴定委托。
    第十三条
    司法鉴定机构应当自收到委托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对于复杂、疑难或者特殊鉴定事项的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可以与委托人协商决定受理的时间。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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