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和别人之前经法院调解达成一份经济纠纷,但是我现在认为我把运费己付清,只是当初他们强行叫我付交通发款和停车补偿,我觉得发款和补偿可以不付,请问这份调解书可以推翻吗

债务追讨
2023-02-07 04:09:10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诉讼中的调解是人民法院和当事人进行的诉讼行为,其调解协议经法院确认,送达双方当事人即具有法律上的效力。如果对方当事拒不履行调解书约定义务,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如果是还款类似的问题,可以按照法院调解书约定分期还款执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三十二条 被执行人未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1653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第二百三十六条 产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 那要看你们调解是通过法院调解的还是自行调解的。如果通过法院调节的,您可以通过法院申请执行,同时向法院提交您这三年主张对方偿还的证据
    如果是自行调解的,需要您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