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当时买的是期房,签订预售合同!公积金和银行的贷款审批已经通过,只要开发商做好预告登记、抵押登记就可放贷!现通知我们登记都已完成但是大房产证拿到变成了现房,需要先办理房产证再抵押,故又在原先合同约定好的期限口头推迟了70天(让他们写给说明不愿意)……这样的话我们肯定就没法在当初预售合同上的日期交付,担心会不会他们来收我们的滞纳金,(销售说什么不算违约的,这是不可抗力),还有变成了现房会影响我们当初已经审批通过的公积金和商业贷款,是否需要重走啊??谢谢!

2018-08-06 15:37:4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起诉。  
    一、《合同法》第九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对方可以解除合同。最高人民法院《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解释》对“合理期限”进行了明确,该解释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该解释又规定,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应当在解除权发生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二、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出卖人延期交付房屋的,应当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三、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的,可以按照延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 贷款指债权人(或放贷人)向债务人(或借款人)让渡资金使用权的一种金融行为。也是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按一定利率和必须归还等条件出借货币资金的一种信用活动形式。相关法律规定,违约金的标准依法定或双方在合同中书面约定。
    违约金有两种:①惩罚性违约金,其作用全在惩罚,如果对方因违约而遭受财产损失,则违约一方除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另行赔偿对方的损失。②补偿性违约金,是对合同一方当事人因他方违约可能遭受的财产损失的一种预先估计,给付了违约金,即免除了违约一方赔偿对方所遭受的财产损失的责任;即使损失大于违约金,亦不再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14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 银行是否可以拍卖房产以偿还抵押贷款?当然有权拍卖。  以委托寄售为业的商行当众出卖寄售的货物,由许多顾客出价争购,到没有人再出更高一些的价时,就拍板,表示成交。另称减价抛售;甩卖:大拍卖。我国拍卖法中已确认公开、公平、公正及诚实信用为拍卖活动必须遵守的基本原则。  
    1、房子已经抵押给银行,如果不按时还贷,会有被拍卖的风险,具体房子所有人能分多少要看能卖多少,以及能够还银行多少。  
    2、一般是按照市价。关于责任承担,具体要看双方合同的约定,可以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也可以依据其的违约行为致使对方不能实现合同目的,而要求解除合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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