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和甲方公司签了合同,甲方委托我方做网站建设,合同到期后因种种原因未能及时完成,后拖延了半年多的时间,终于全部完成,但是甲方公司不付款,我该如何处理?

2019-05-04 09:44:4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在日常的经济往来中,由于各种原因,对方单位可能不直接收款、付款,而是委托其他单位/个人代收代付。遇到这种情况一下要小心谨慎,不能仅凭对方业务人员或财务口头通知,一定要有相应的书面委托或通知,否则可能遇到以下风险:债权单位委托第三方单位代收时,债权单位可能声称自己没有收到款项,要求重新支付;债务单位委托第三方单位代为支付时,第三方单位可能会以“返还不当得利”要求返还相应款项。
    风险防范:在债权单位要求将款项支付给第三方时,可要求其提供相应的书面委托书、或书面通知,明确写明委托第三方单位代收;债务单位让第三方单位代为支付时,应由债务单位和第三方单位写出书面说明,共同确认“由第三方单位代债务单位代为支付款项”的事实。
  • 一,代理人委托书过期,意味着受托人丧失行使受托资格。同时,各事业单位也不会再受理此次交易的委托事项了。二,解决办法:要么办理委托公证书,继续行使受托资格,要么结束受托事项的办理,由相关责任人直接办理。
  • 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即,委托合同是指受托人以委托人的名义为委托人办理委托事务,委托人按照约定支付报酬或者不支付报酬的协议。
      委托合同的主要法律特征是:
      
    1、委托合同是诺成合同,非要式合同,当委托人将自己的事务托付他人办理时,受托人作出允许才可达成合意,自受托人作|考试大|出允诺之时,委托合同即告成立。
      
    2、委托合同可以是无偿单务合同,也可以为双务有偿合同。凡属于民事日常生活与活动的事务,通常为无偿单务性委托合同。只有在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要支付报酬的情况下,委托合同方成为有偿双务合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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