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想咨询一下收养问题,我方为收养人

收养
2023-02-09 11:28:1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收养子女的收养人的要求有:
    1、要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2、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3、年满三十周岁;
    4、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5、收养异性子女的,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八条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五)年满三十周岁。
    第一千一百零二条
    无配偶者收养异性子女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
  • 收养和寄养有以下不同:
    1、条件不同,收养必须严格按照收养法定条件办理,而寄养只需当事人协商一致;
    2、产生效力不同,收养生效后,亲生父母与子女之间的关系消灭,而寄养关系并不影响父母与子女之间的关系;
    3、其他不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六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六条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第一千一百一十一条
    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规定。
    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
  • 收养和寄养具有如下不同之处:
    1、要求不同,收养必须严格按照收养法定条件办理,而寄养只需当事人协商一致;
    2、产生效力不同,收养生效后,亲生父母与子女之间的关系消灭,而寄养关系并不影响父母与子女之间的关系;
    3、其他不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六条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第一千一百一十一条
    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规定。
    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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