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想问一下起诉罪怎么写啊

2023-02-09 13:10:5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原告刑事起诉书的写法:
    1、首先要包含被告人的基本情况;
    2、其次,还要有辩护人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单位、通讯地址;
    3、还要包含案由、案件来源、案件事实。包括犯罪时间地点经过手段目的动机危害后果等与定罪量刑有关的事实要素。
    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一条
    公诉人在法庭上宣读起诉书后,被告人、被害人可以就起诉书指控的犯罪进行陈述,公诉人可以讯问被告人。
    被害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经审判长许可,可以向被告人发问。
    审判人员可以讯问被告人。
  • 个人刑事起诉书的格式如下:
    1、在首部应写明自诉人以及诉讼代理人、被告人的身份信息;
    2、在案由和诉讼请求部分,应写明所控告的罪名和诉讼请求,;
    3、在事实和理由部分,要写明被告人对被害人实施犯罪行为的具体事实;
    4、结尾部分,要写明诉状呈送的人民法院名称,并由具状人签名或盖章,并写明起诉日期。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二条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二条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二条
    人民法院对自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
    本法第二百一十条第三项规定的案件不适用调解。
    人民法院审理自诉案件的期限,被告人被羁押的,适用本法第二百零八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未被羁押的,应当在受理后六个月以内宣判。
  • 原告刑事起诉书的写法:
    1、首先要包含被告人的基本情况;
    2、其次,还要有辩护人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单位、通讯地址;
    3、还要包含案由、案件来源、案件事实。包括犯罪时间地点经过手段目的动机危害后果等与定罪量刑有关的事实要素。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一条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一条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一条
    公诉人在法庭上宣读起诉书后,被告人、被害人可以就起诉书指控的犯罪进行陈述,公诉人可以讯问被告人。
    被害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经审判长许可,可以向被告人发问。审判人员可以讯问被告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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