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所在的公司工作了一个月,今天突然要我自己辞职走人,说会补偿我一周的赔偿金,但之前入职前口头说的试用期一个月,合同上写的三个月,现在突然辞退我,还告诉我如果去劳动仲裁那连一周的赔偿金也不会给我,工作一个月经常加班也没有加班工资就算了,现在突然辞退,请问这合法吗

无故辞退
2023-02-09 14:24:1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工作没满一年就被违法辞退的,可以拿到二倍经济补偿标准的赔偿金,劳动者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工作年限,经济补偿为一个月工资;若是因劳动者有法律规定的过错行为的,用人单位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且不支付经济补偿或赔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
    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支付了赔偿金的,不再支付经济补偿。
    赔偿金的计算年限自用工之日起计算。
  • 劳动者因不加班被辞退,属于违法辞退,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劳动者的要求,继续与其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或合同履行不能的,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来支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 辞退兼职人员公司可以提前告知,或者可以直接终止用工。兼职人员和用人单位存在的关系不属于劳动关系,一般情况下可以单方面解除,且用人单位不需要支付补偿。所以,兼职被辞退是没有补偿的。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八条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第六十九条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
    第七十一条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