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租赁的是乡镇自建房屋,没有签订租赁合同,但由于承租者老冰箱起火烧毁房东不少物品及装饰,请问怎样赔偿房东损失,是否要全部赔偿?

2019-05-04 17:33:58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我国《合同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根据该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不定期租赁中,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在合理的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
    1、您与饭店的合同属于不定期租赁合同,
    2、可以由租客赔偿,
    3、因为属于不定期租赁合同所以双方都有解约权,饭店的行为不属于违约,
    4、如果饭店对房屋保管不当,造成您的损失,您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详情请来电咨询。

  • 1、房屋拆迁只补偿所有权人,故你们作为承租人,无权请求补偿。
    2、你们可以依据与乙方签订的租赁合同,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并赔偿因拆迁原因造成的所有损失。
    3、双方可以先就赔偿问题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你有权向乙方住所地法院起诉,请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实际损失。
    4、立案所需材料包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起诉状、主要证据材料。
  • 承租方需要了解出租人和出租物的基本情况

    1、作为承租方,应先审查租赁物是否存在法律法规禁止出租的情形,包括以下情形等:

    (1)未依法取得租赁物的相关证件;

    (2)共有租赁物未取得共有人同意的;

    (3)权属有争议的。

    2、作为承租方,为了预防欺诈,在合同中约定,如果承租方是租赁物的所有人,必须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如果承租方不是租赁物的所有人,必须具有转租权。

    3、为了避免争议,在合同中对租赁物的基本信息应进行明确约定,如租赁物的规格、质量、数量等。

  • 1、您好,您租赁房东的房屋,双方之间建立了租赁合同关系。
    2、现房东想提前解除合同,构成合同违约,您有权按照合同的约定要求房东支付违约金或赔偿损失。
    3、管理处不是供水供电部门,无权对您居住的房屋实施停水停电。其擅自停水停电的,构成侵权。如果停水停电给您造成损失的,您有权要求房东及物业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4、如果物业公司不恢复供水供电的,您可以房东未提供符合条件的租赁物为由解除合同,并同样可以按照合同约定要求房东支付违约金或赔偿损失。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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