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集体合同有效期多久

劳动合同纠纷
2023-02-11 21:08: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集体合同的有效期为1至3年。根据《集体合同规定》第三十八条规定,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期限一般为1至3年,期满或双方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即行终止。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期满前3个月内,任何一方均可向对方提出重新签订或续订的要求。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百六十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期限,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期限的除外。附生效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期限届至时生效。附终止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期限届满时失效。
    法律依据:《集体合同规定》第三十八条
    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期限一般为1至3年,期满或双方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即行终止。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期满前3个月内,任何一方均可向对方提出重新签订或续订的要求。
    《民法典》第一百六十条
    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期限,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期限的除外。附生效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期限届至时生效。附终止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期限届满时失效。
  • 集体合同的期限是有限制的。
    根据《集体合同规定》第三十八条规定,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期限一般为1至3年,期满或双方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即行终止。
    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期满前3个月内,任何一方均可向对方提出重新签订或续订的要求。
    第三十九条规定,双方协商代表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
    第四十七条规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自收到文本之日起15日内未提出异议的,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即行生效。
    法律依据:《集体合同规定》第三十八条
    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期限一般为1至3年,期满或双方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即行终止。
    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期满前3个月内,任何一方均可向对方提出重新签订或续订的要求。
    第三十九条
    双方协商代表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
    第四十七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自收到文本之日起15日内未提出异议的,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即行生效。
  • 集体合同有期限限制,通常为1年,最多不会超过3年。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自收到企业报送的集体合同及符合要求的有关材料后,在15日内作出审查意见;15日内未提出异议的,集体合同即行生效。
    生效日为集体合同的期限起始日。法律依据: 《集体合同规定》第三十八条
    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期限一般为1至3年,期满或双方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即行终止。 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期满前3个月内,任何一方均可向对方提出重新签订或续订的要求。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