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妹妹在酒店工作1年多了,准备休产假,请问青岛地区的产假是多少天?单位没有给入任何险种,但是单位说休假的工资可以照常发放,不过只发基本工资1500元(保底工资是3000元,工资架构是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全勤奖+绩效奖=3000元保底).而且她们酒店说担心产假休完就辞职,所以产假的工资要恢复工作满3个月后发放。请问,我妹妹的产假工资金额应该是多少?是不是只要单位不低于本地区最低工资就可以?第二个问题:陪护假是几天?

妇幼权益
2019-05-05 12:20:18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最低工资标准不是指职工的基本工资,而是指包括基本工资在内的职工的全部收入。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最低工资标准应包括基本工资(或标准工资)、奖金以及国家和省市规定发放的物价补偿性质的津(补)贴。

    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

    正常劳动,是指劳动者按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在法定工作时间或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从事的劳动。
    劳动者依法享受带薪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生育 (产)假、节育手术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间,以及法定工作时间内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视为提供了正常劳动。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也适用最低工资标准。具体来讲,最低工资标准只适用于在岗职工,它不适用于退休人员、内退职工、待岗职工和下岗职工。
  • 公司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而且支付的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那么反应到就业局、仲裁委员会解决,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申请双倍工资及赔偿。
  • 最低工资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其雇主或用人单位支付的最低金额的劳动报酬,如果实发工资低于最低工作,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补足不足部分的工资。最低工资标准是各省市根据当地工资水平来确定的,没有国家标准。
  • 女职工辅乳期间,没有严重违法违纪行为,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女职工哺乳期间,若非女职工本人严重违法违纪,具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情形之一,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合同。
    否则,属于违法解除合同,女职工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或者支付二倍经济补偿金的赔偿金,即本单位工作年限每年两个月本人工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