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和A结婚三年,现在有一儿子一岁半,我现在又怀孕三个多月,房子一套,按揭,A要求离婚,财产和房子怎么分割?

离婚
2019-05-06 10:25:32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婚后买房,在没有事先特殊书面约定前提,不管房产证是你俩谁,都是婚后共有,需要离婚时自行协议分割,打不成协议,可以起诉解决。《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条 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第二十一条 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当事人就前款规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您好,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三)”第十条的解释,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基于您的描述,该房产属于您婚前财产,现在离婚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您只需将对方还的贷款以及增值部分予以补偿即可。
  • 根据《婚姻法》《继承法》等法律规定,针对你的咨询,答复如下:
    1、关于是否有继承权的问题,你父亲与那个女儿已经形成了事实上的抚养关系,是你父亲的法定继承人之一。同时那个女儿对你父亲也负有法律上的抚养照顾的义务,如果你父亲没有独立生活的能力,并且那个女儿具有扶养能力但不履行抚养义务的话,她就因此丧失了继承权。
    2、关于房产问题,由于是你母亲死亡后你父亲盖的房子,因此是你父亲的个人财产。但如果你母亲死亡后,其法定继承人并没有对你母亲的遗产进行继承,而你父亲用你母亲遗产部分盖的房子,那么其他法定继承人可以要求继承你母亲的遗产。
  • 婚前房产离婚怎么分
    那么,离婚时房子怎么分?这同样也要分情况进行考量。结婚前买的房子如果是夫妻一方的财产,则在离婚时就属于个人财产,不能进行分割。相反地,如果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那么就应依据以下离婚财产分割原则进行分割。
    (一)男女平等原则。夫妻双方平等地分割包括房子在内的共同财产,享有同样的权利和义务。
    (二)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从生理特点上考虑,房子的分割在份额上给予女方适当多分,同时,房子分割还要特别注意给分到子女抚养权的一方的照顾。
    (三)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在离婚分割房子时,尽量考虑对房子有实际需要或能有效利用房子的一方,比如一方已经拥有一套房子,而另一方却没有住房,在这种情况下就应依照该原则认定房子归需要的一方所有,而适当给予另一方补偿。
    此外,还应考虑一下具体的情形,比如双方父母共同出资买房的情况下,房子的分割还要适当考虑双方父母出资的份额。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