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们在这个单位工作了26个月,当时进来的时候说钱劳动合同,可知道解散时也没给我们签合同,请问我们依法应该得到哪些赔偿?

劳动合同纠纷
2018-08-07 01:03:1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因此,即使没有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劳动关系也是自用工之日起成立,出现工伤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赔偿。
  • 你好,单位不签书面合同,你有权要求支付双倍工资。试用期已经过,单位再提出所谓的延长试用期的要求,不能成立。如果没有购买社保,可以要求赔偿。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另外需要明确你入职时间,工作期间。建议找律师详谈。
  • 原单位解散,如果将你们安置到其他企业,你有权拒绝,公司应按你每工作一年发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理由是,公司解散,原合同约定的工作地点、劳动报酬等已不存在了,应该终止劳动合同,按《劳动合同法》规定给员工以补偿。
    依照我国有关法律规定,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要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即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二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一个月工资的赔偿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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