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请问房子盖了30多年没有产权,一间平顶房一间石棉瓦房共计120平方左右。现在说是违章建筑拆除。请问这个有赔偿吗?

2019-05-07 02:57: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没有取得住房产权,但是有购房合同的住房,不能处置该住房。  需要等取得住房产权之后,才可以自由处置,如当事人之间对住房产权有争议,可以在住房取得产权之后起诉解决。  《婚姻法》司法解释二:  第二十一条 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  当事人就前款规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房屋登记办法》规定:  第三十二条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应当在有关法律文件生效或者事实发生后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  
    (一)买卖;  
    (二)互换;  
    (三)赠与;  
    (四)继承、受遗赠;  
    (五)房屋分割、合并,导致所有权发生转移的;  
    (六)以房屋出资入股;  
    (七)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分立、合并,导致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建筑违章但土地具有合法的使用权或产权也要给予适当的补偿,如果因拆迁造成土地使用收益损失应予以适当补偿。
    拆迁补偿中,要注意区分违章建筑和建筑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违章建筑按照有无土地适用权的标准基本上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违章建筑,一类是未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违章建筑。
    如果违章建筑具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权,即使在拆迁时不就拆除违章建筑本身补偿违章建筑人,也必须考虑土地使用权对违章建筑人的财产利益。如果土地使用权是通过划拨方式得来的,拆迁人可以不补偿使用该土地的违章建筑人;但是如果土地使用权是通过出让方式得来,违法建筑人缴足了土地出让金但出让年限还未到期时,拆迁人应当就拆除违章建筑给违章建筑人造成的土地使用收益的损失予以适当补偿。
  • 离婚时双方可以对于共同财产协商后进行分割。如果夫妻双方不能达成共识的,可通过法院诉讼方式解决。因此,如果夫妻双方能够就房产的产权问题达成协议,一方取得产权,另一方获得相应的变价或者折价补偿的,可以直接在离婚协议中写明,如果不能则通过法院判决的方式确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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