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房屋租赁合同未到期,房租上涨出租方提出房租调整,承租人不肯,出租方提出提前解除合同,出租方该承担什么责任

2019-05-07 09:24:37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租赁合同到期不续签继续租赁的,原合同继续有效
    租房时,很多人都是只签一次合同了事,即使合同期满了,双方时常也不会特意重新签订新的租赁合同,通常是租客继续按照原合同交租用房,房东照常收租。
    这样的做法,让不少人疑虑原租赁租赁合同是否有效。
    其实大可不必疑虑,当租赁合同到期后,双方未签订新租赁合约的,若租方又继续按使用租赁房屋,房东有未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有效,双方都要继续履行原合同的约定,只是原合同的租赁期限改变为不定期。
    双方在给予对方合理的时间后,都可以随时提出解除租赁合同结束双方的租赁关系。
    如果不想租赁合同的期限变成不定期的,应当在租赁合同期限届满前,及时提出签订新的房屋租赁合同,重新约定明确的租赁期限。
    因为房屋租赁合同到期后,不是自动续约的,若双方未及时签订新的租赁合同,租方继续使用租赁房屋,房东又未提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且成了不定期租赁合同。
  • 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1、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2、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3、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
    4、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因此,在实践中,要是出现时上述情况之一的,不管是承租人还是出租人,都可以提前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要是协商不成的,可以收集证据资料到法院起诉索偿。如果您想解除租赁合同的,建议事先找个律师咨询,避免不必要的法律纠纷。
  • 房屋租赁期限届满,租赁合同约止。承租人需要继续租用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前3个月提出,并经出租人同意,重新答订租赁合同。
  • 租赁合同提前解除属于一种常见的合同违约情形,一般来说房屋租赁合同的解除方式有三种:
    1、如果当事人协商一致解除租赁合同的,那么自达成共识时起,房屋租赁合同解除
    2、如果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了解除合同的条件的,那么自条件发生时,合同自动解除。但是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当事人对合同是否解除发生争议的,应当起诉由法院审理;
    3、如果出现了法律规定的解除情形,那么合同自一方的解除通知到达另一方时解除。
    但通常当事人会对合同解除与否发生争议,最终也只能向法院起诉由法院审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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