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辖权异议费的缴纳时间是:在法院通知的限期内缴纳。最终经审查被告所提异议成立,裁定移送的,则同时退回预收的案件受理费。管辖权异议的期限一般是15天内作出裁定,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
法律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第六款
当事人提出案件管辖权异议,异议不成立的,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
第五十五条
诉讼费用以人民币为计算单位。
以外币为计算单位的,依照人民法院决定受理案件之日国家公布的汇率换算成人民币计算交纳;上诉案件和申请再审案件的诉讼费用,按照第一审人民法院决定受理案件之日国家公布的汇率换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