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房屋维修基金包括物业维修基金吗?

物业管理合同
2023-02-25 14:48:1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房屋维修基金使用范围是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程序是:三分之二以上业主讨论通过向所在地房产局申请列支,报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备案由专户管理银行将物业维修基金划转至维修单位。

    法律依据: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划转业主大会管理前,需要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按照以下程序办理:
    (一)物业服务企业根据维修和更新、改造项目提出使用建议;没有物业服务企业的,由相关业主提出使用建议;
    (二)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列支范围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讨论通过使用建议;
    (三)物业服务企业或者相关业主组织实施使用方案;
    (四)物业服务企业或者相关业主持有关材料,向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申请列支;
    (五)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或者负责管理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部门审核同意后,向专户管理银行发出划转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通知。
  • 使用维修基金的方式是:由三分之二以上业主讨论通过,向所在地房产局申请列支,报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备案后由专户管理银行将物业维修基金划转至维修单位。法律依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划转业主大会管理前,需要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按照以下程序办理:
    (一)物业服务企业根据维修和更新、改造项目提出使用建议;没有物业服务企业的,由相关业主提出使用建议;
    (二)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列支范围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讨论通过使用建议;
    (三)物业服务企业或者相关业主组织实施使用方案;
    (四)物业服务企业或者相关业主持有关材料,向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申请列支;其中,动用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向负责管理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部门申请列支;
    (五)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或者负责管理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部门审核同意后,向专户管理银行发出划转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通知。
  • 物业维修基金是法律强制性规定必须交的。房子的维修基金一般在交房后就需要交。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房屋维修基金是业主购房中所必需要履行的义务,可以直接存入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专户,也可以委托房地产开发企业代缴。
    法律依据: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六条
    下列物业的业主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一)住宅,但一个业主所有且与其他物业不具有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除外;
    (二)住宅小区内的非住宅或者住宅小区外与单幢住宅结构相连的非住宅。
    前款所列物业属于出售公有住房的,售房单位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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