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一六年办理了离婚手续,签订了离婚协议,现在经过夫妻协商,想变更协议中的财产,需要怎样办理,谢谢

离婚
2019-05-08 15:10:44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一、协议离婚: 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①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②本人的结婚证;③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④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二、起诉离婚: 原则上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但在下述情况下,采用特殊的地域管辖。
  • 一方没有劳动能力或疾病缠身时,离婚是可以要求对方给予一定支持,但不存在赡养费一说。确切的说,中国赡养费是晚辈付给长辈的。至于对老人的赡养费可双方协议多少,也可由法院来判决付多少,判决的依据是根据对方收入和当地生活水平相结合,如果对方拒接支付法院可强制执行。
  • 如果男方拿到女方身份证和协议可以把离婚协议作废吗? :
    (1)如果想公证修改后的离婚协议:要求双方都亲自到场表示同意并签字才行。
    (2)离婚协议如果已经在民政局经领离婚证并备案:不会作废,只能是双方协商后补充或修改的问题。
  • 重婚罪属于自诉案件,当事人配偶没有向法院提出诉讼,一般情况法院不会主动受理。只要男女双方协商一致的,民政局应当办理离婚登记手续。
      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
    所谓有配偶,是指男人有妻、女人有夫,而且这种夫妻关系未经法律程序解除尚在存续的,即为有配偶的人;如果夫妻关系已经解除,或者因配偶一方死亡夫妻关系自然消失,即不再是有配偶的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